生活中心/藍詩孟報導
遠東航空在2019年12月13日無預警停飛,導致逾10萬名旅客行程被打亂、千名員工失業,被民航局認定違反民航法,去年1月31日在交通部同意下撤銷遠航民航許可證,並裁罰300萬元。不過近日遠航董座張綱維力拚復出,針對裁決提起行政訴訟,盼能讓遠航復飛;對此,交通部長王國材回應,撤照已經是事實,「沒有什麼復照問題了」。
▲遠航因無預警停飛在去年遭民航局撤照。(圖/資料照)
遠航去年遭撤銷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,張綱維在今年1月提告交通部,希望讓遠航復照復飛,否則將在12月13日前申請國賠50億元。民航局17日回應,表示當時撤照是引用民航法第48條第3項規定,因遠航無預警停飛未先行預告,因此撤銷遠航航線與航班及運輸業務許可證。
▲張綱維希望民航局撤銷撤照處分,否則將要求50億國賠。(圖/資料照)
但張綱維表示,當時宣布停飛是下屬未經他授權就對外發布的消息,因此他不服民航局裁處,更指出交通部訴願會11名專家學者在去年5月26日的「決定書」就說明,遠航撤照權限應為交通部,意指民航局之處分違法無效,應予以撤銷。
張綱維在聲明最後也強調,提出國賠是萬不得已的作法,目的是導正行政官員彌補過失,體恤遠航近千名員工生計,允許遠航復照再依程序復航。依照「國家賠償法」,民航局違法導致遠航公司權利遭受損害,起算時間為108年12月13日拒絕遠航航班復飛申請,至109年6月19日交通部廢照為止,6個多月期間之損失。
▲王國材表示撤照已是事實,隨便張綱維想怎麼處理,是他的權益。(圖/資料照)
對此,交通部長王國材今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受訪時就回應,表示遠航被撤照已經是事實,「沒有什麼復照問題了」,隨便張綱維想怎麼處理是他的權益,強調民航局撤照有經過一定的行政程序,最後才進行撤照,因此尊重民航局的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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